营业额不够5000元是不是不用交国税和地税?

营业额不够5000元是不是不用交国税和地税?
  • 按你的情况应该是做个体户经营的了,你说的5000元营业额的是一般是针对以残疾人经营为主的个体户的,一般的营业额是在1000-5000不等.但要看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没有全国统一的具体标准.万事起头难.一般刚开业的都是前几月亏本过来的..迟点就会好点的,慢慢来吧..从事个体经营相关减免税政策   一、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财税[2002]208号)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26号)
      三、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财税[2004]93号)
      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财税[2000]84号)
      五、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
      (一)对残疾人本人独立从事个体经营的,免征营业税。对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以残疾人经营为主,并雇用少数人员辅助其经营的,实行定额减免税收的办法。月营业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标准的收入部分,按规定缴纳各税。(地税发[2003]116号)
  • 1、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 不用按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 但是如果你另外购买了发票 应按税务机关规定 以临时取票金额征收相应税金附加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不是以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来核定征收的 所以 地税方面你应该还会涉及应缴税金附加 所以 你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一下你的具体情况
  • 如果从事的是增值税纳税业务,如果达到销售货物起征点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就应该交税。
  • 是的,小规模公司季度低于9万是不用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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