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新区小微企业减免残保用不用备案

太原高新区小微企业减免残保用不用备案
  • 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的残保金。
    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
    小型微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同级残联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度审核,提交审核材料。凡符合免征残保金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要同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验副本原件交复印件)。小型微型企业的识别以地税代收残保金管理系统中标注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准。

    残联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免征残保金条件的企业,开具《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知书》,同时将认定结果录入地税代收残保金管理系统。企业根据审核认定结果申报缴纳年度残保金(如全额免征,则申报金额为0元)。
    《通知》还提到,对为达到免缴残保金目的而伪造材料或通过虚假企业合并、分立、重新注册的企业,除追缴应缴残保金本金及滞纳金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未缴清免征期前残保金的企业,应缴清所欠残保金本金及滞纳金后再予免征残保金。
  • 根据《通知》,今年1月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的残保金。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含)以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

  •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的规定,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

  • 对于小型企业,如工商登记3年内、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免缴残保金的政策。其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享受残保金减免,减免比例在50%-80%之间。2022年及之前年度的分档征收和免征政策已结束,具体是否延续需以官方通知为准。安置残疾人符合认定标准是减免的唯一途径,合作残保金减免服务商有助...

  • 综上所述,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

  •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政策规定,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实施免征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措施旨在持续支持小微企业,缓解其经营压力。需注意的是,享受政策的企业必须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并且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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