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从3月1号起下调几个点?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没有下调,在2020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下调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用发票,税率可以执行1%。前提针对的只是小规模,不是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政策重点:
1、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2、扩大取消 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3、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 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1、2019年3月1日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用发票。
2、2019年3月1日后,在原5个行业的基础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了!
3、8个行业的具体范围,应该参见财税2016年36号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 -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详细情况,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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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所有的开票都可以开具1%的税率的。
国税总局2020第5号公告规定: - 3月1号到5月31号临时调整税率到1%,不管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是同样的税点,前提针对的只是小规模,不是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2020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从3月1号起降为1%
不包括原来适用5%征收率的项目 -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没有下调,在2020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下调为1%,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用发票,税率可以执行1%。前提针对的只是小规模,不是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政策重点:1、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
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没有时间限制了,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2020年3月1日起取消进项发票360天认证抵扣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是对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有优惠的,可以开1%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