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错误处罚,扣缴义务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税务机关错误处罚,扣缴义务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某公司是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年终检查时指出该公司没有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最后认定该税务机关处罚错误。税务机关错误处罚,该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专业解答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您所说的案子中,税务机关错误处罚该公司5000元,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该税务机关应当在具体审查后,对其错误行为进行赔偿。
  • 在您所说的案子中,税务机关错误处罚该公司5000元,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该税务机关应当在具体审查后,对其错误行为进行赔偿。

  •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

  • 如果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如果是由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如果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的...

  •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 2、如果是由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导致未缴纳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于特殊情况,追缴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年;3、对于违反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果在五年内未被发现,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4、对于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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