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审批的审批类减免税工作流程当场办结

税务行政审批的审批类减免税工作流程当场办结
  • 序号 工作流程/环节 部门/岗位 工作标准 表证单书 1 受理 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 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审批类减免税,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1、纳税人提供的审批类减免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当当场填制《补正资料告知书》、《税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资料退回纳税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原因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2、纳税人提供的审批类减免税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纳税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受理窗口应当受理并出具《税务资料受理回执》。3、对符合当场办结条件的审批类减免税,受理窗口出具《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能当场办结类)(减免税类)。 《减免税审批(备案)申请表》、《补正资料告知书》、《税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税务资料受理回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能当场办结类)(减免税类)。 2 调查 市区管理分局管理科管理岗 受理窗口将受理的审批类减免税推送管理分局-管理科-管理岗,管理岗按大集中系统的要求2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应调查,并签署意见后推送给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综合岗或科长岗。   3 审核 市区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综合岗、科长岗 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综合岗或科长岗对推送来的审批类减免税在1个工作日内加以审核,签署意见后推送给县(分)局局长岗。   4 审批 县级局(分局)局长岗 县(分)局局长岗对推送来的审批类减免税在1个工作日内加以审批,根据审批结果签署相应审批意见或审核意见转报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5 文书打印 市区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综合岗、科长岗 对审批不同意减免税的,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综合岗或科长岗制作《取消减免税资格通知书》(由办税服务厅加盖印章),并将制作好的文书传递给办税服务厅。 《取消减免税资格通知书》 6 程序办结后通知纳税人(文书送达) 办税服务厅 受理窗口将《取消减免税资格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取消减免税资格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7 资料归档 征收分局 将资料整理归档。

  • 税务行政审批审批类减免税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七个环节:受理、调查、审核、审批、文书打印、程序办结后通知纳税人(文书送达)、资料归档。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部门或岗位负责,且都明确了工作标准,确保流程的顺利执行。以下是对各环节的详细描述:在受理环节,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负责接收纳税人提交的审批类减免...

  • 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负责接收纳税人提交的备案类减免税申请,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将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材料及原因,并发放《补正资料告知书》或《税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资料退回。若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或纳税人补充完整资料后,窗口将受理申请,并发...

  • 序号 工作流程/环节 部门/岗位 工作标准 表证单书 1 受理 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 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审批类减免税,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1、纳税人提供的审批类减免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当当场填制《补正资料告知书》、《税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资料退...

  •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果符合减免税条件,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报批类减免税的办理程序 1、申请。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由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征税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征税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 (1)减免税申请...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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