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3.41是怎么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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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公式=1/1-营业税税率*(1+城建税+教育附加税)-1后得出结果乘以100%
1代表税额
建筑工程税金有三项应计入建筑工种造价:即营业税3%、城市建设维护税(附加税,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教育费附加(附加税,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为了使用方便,实用上是将以上三项税综合计算后得出一个综合税率,而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三项之和作为计算基础。即:
建筑工程税金额=(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1/[1-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1
那么,综合税率公式是怎么来的呢?下面给出简单的推导过程:
①三税总税率i=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
②设A=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
注意,“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三费之和并没有包含应纳入建筑工程总造价的前面所说的三种税金。而国家征收这三种税金是以包含这三种税金在内的“销售额”为计算基础的。所以,应将A折算成“销售额”
销售额=(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1-三税总税率i)=A / (1-i)
③建筑工程税金额=销售额×三税总税率i
=[A / (1-i)] ×i
=A×[i/ (1-i)]
=A×[(1-1+i)/ (1-i)]
=A×{[1-(1-i)]/ (1-i)}
=A×[1/ (1-i)-(1-i) / (1-i)]
=A×[1/ (1-i)-1]
将前两项的A及i值代入,即得:
建筑工程税金额=(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1/[1-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1}
这样,就将国家以“销售额”为计算基础征收的这三种税金转化为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之和为计算基础。而将“{1/[1-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1”称作“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1/[1-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1
综合税率又称税金系数,显然就是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为计算基础,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三税一次性计算所推算出的折算系数。
营业税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为市区7%、县城5%、乡镇1%,教育费附加税率(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大都为3%,将这些值代入上述公式,则容易算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综合税率=3.41%;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的,综合税率=3.35%; 纳税人所在地在乡镇的,综合税率=3.22 - 个人认为前面两个1和最后一个代表含税的营业额,中间1就是1,没有任何意义
首先要明白税金=税前造价*综合税率,营业额是 含税造价 ,所以设营业额为X,那么应缴税为X*3%+X*3%*7%+X*3%*3%=综合税率*[X-(X*3%+X*3%*7%+X*3%*3%)],这样就算出综合税率为3.41
税率公式=1/1-营业税税率*(1+城建税+教育附加税)-1后得出结果乘以100 1代表税额 建筑工程税金有三项应计入建筑工种造价:即营业税3%、城市建设维护税(附加税,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教育费附加(附加税,以营业税为计算基数)。为了使用方便,实用上是将以上三项税综合计算后得出一个综合税率,而以...
3.41%一般是用在投标阶段,用来计算税额用的。1、营业税不是3.3%,营业税及其附加(即两税一附加)才是3.3%,计算公式为3%(营业税)+3%×7%(城乡维护建设税)+3%×3%(教育费附加)=3.3%;2、营业税及其附加是价内税,也就是说你的最终报价是包含税金的,最终报价×3.3%=你...
税率={1÷[1-3%×(1+7%+3%)]-1}×100%≈3.41 (其实是3.4126%,约等于3.41%)
是营业税税率3%、城建税税率7%或者是5%、教育费附加3%综合计算得出的 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营业税计算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