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的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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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第四十六条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现在坏帐准备还是可以按比例税前列支的.
- 现在的没有规定,现在还没下方相关的规定,应该就是不能扣了.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坏账准备的扣除问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所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是,经报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也可以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了坏账准备金后,若发生坏账损失,需先冲减坏账准备金;若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
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坏账准备有以下情况:1、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2、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 “坏账准备“账户;3、未经核定的准备金...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
坏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收账款产生的坏账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情况包括:债务人破产、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死亡或失踪,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无力偿还;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款项。若债务人已清算,剩余无法收回的款项可认定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