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能否兼任财务科长

出纳能否兼任财务科长
  • 不可以的。出纳和财务科长是两种不相容的岗位和职务,依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要是兼了,后果很严重!
  • 当然不行了,特别在财务方面是绝对讲究“帐”与“款”分离的。既然做了出纳,天天接触款,就不可能再担任财务科长这个职位了,不然自己把帐目一改,岂不是能把钱全变成自己的?
  • 绝对不可以,根据会计法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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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不了解什么叫出纳,什么叫财务科长,如果你的公司很小的话你是可以兼任的,甚至可以兼任老板,但是现实中有点实力的公司没有这样的情况的
  • 原则上不可以,但是事实往往是可以的。因为他有背景啊。你又有什么办法呢。认了吧,现在好多单位都这样呢。
  • 不可以!这是违反财务制度
  • 职位不相容职位,不能兼任.
  • 绝对不可以,除非他是老板特批的!
  • 绝对没问题~不过必须要比较强调管理及协调能力哦
  • 挺危险的那样
  • 不行,不相容
  • 可以。事业单位的出纳,可以兼任财务科长,也可以兼任其他单位出纳。在同一单位,出纳与会计是职责不相容岗位,只要出纳不兼任会计,出纳不做账,就可以。

  • 不可以的。出纳和财务科长是两种不相容的岗位和职务,依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要是兼了,后果很严重!

  • 不可以一人,至少两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

  • 没有规定说不可。但基本不会有单位任命出纳做财务负责人。主要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出纳不能全盘接触单位的账务,一个不能接触账务的财务负责人肯定是不合理的。

  • 可以做的。只要业务水平或者老板信得过,出纳做财务负责人也是可以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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