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到货,单没有发票,暂估入账税务允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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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但是允许,而且是财务制度针对此类问题作出暂估入账要求暂估是对一些货到票未到的材料进行的。一般是月底计算成本时,对一些发票账单未到但材料已经使用的,为了正确计算成本,所以将这些已经入库的材料按合同价、市场价或者计划价进行估价入账。估价入账同时也保证了会计账的存货与仓库保管账的数量保持一致,便于企业更好地进行管理。估价入账仅仅是月末进行,对于估价入账的材料,在下月初就应该原样红字冲回,待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正常的方式入账。下月末又对货到票未到的材料(不论是哪个月到货的)再进行估价入账。
1、月底进货暂估入账,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红字)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红字)3、收到发票账单后,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等 如何暂估成本?答: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
在当月购入原材料时,如果没有收到发票,而款项已经支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暂估入账处理。具体操作是,月末认为收到发票单据之前,可以先进行暂估入账,此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贷:预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等到发票单据实际收到后,需要进行调整,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暂估红字)贷:...
从会计准则来看,材料入库时,即便发票未到,也需要先进行暂估处理。具体操作为: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 等到实际收到发票后,再进行调整,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这样的处理方法虽然简化了流程,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仅适用于没有增值税抵扣资格...
在 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暂估价入账的方式处理。具体而言,一旦预估的原材料到货,应当立即进行入账,并将此操作记录在会计分录中,如“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红字)”。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账务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到 实际到达时,需要进行冲回操作,即将之前暂估的...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 待收到发票后,应先对暂估材料款凭证进行红冲处理,即:借:原材料(红字金额)贷:应付账款-暂估入账(红字金额)然后根据发票信息,再做正确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样,就完成了原材料购进付款但无发票时的会计处理。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