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与分税制的关系

房价上涨与分税制的关系
  • 众所周知,2009年以来房价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房价的无理性上涨原因很多,但与地价的快速飙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 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是地价的上涨
    国土资源部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称,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涨幅达25.1%,为2001年以来最高水平。根据此次发布的报告,全国重点监测城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已达到31.29%,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等地区的一些城市,其比例更高。特别是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5城市地价占房价比已经超过40%,宁波更是超过50%。国土部坦陈,地价已成为助推房价上涨的关键因素,一线城市地产泡沫严重。
    2 “分税制”是地价上涨的助推器
    地价上涨推动了房价的上涨,那么地价的疯狂上涨又是谁之过哪?表面上看,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是归地方政府的,大家很自然地就会认为地价的上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是地方政府唯利是图的结果。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这样,这着实有些冤枉了他们。自从1994年我国财政实行“分税制”后,中央政府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占比由之前的20%左右提高到50%以上,这极大地提升了中央的财政汲取能力,而地方财政的财力却被严重削弱。然而,在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的同时,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即事权却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2006年,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8%(2008年为54%,):47.2%,而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则为24.7%:75.3%。仅从其中具有很强收入再分配性质的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来看,中央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分别为0.75%,13.02%和8.49%,地方政府承担了主要部分,分别为99.25%,86.98%。91.51%。那么,地方政府财政支出28%的缺口是如何弥补的哪?其中一部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而另有很大一部分则由地方自行解决。另外,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尤其沉重,我国近70%的公共支出发生在省和省以下,其中55%以上的支出发生在市、县、乡三级,尤其是县乡两级担负着沉重的支出负担。再如,2006年减免的农业税,2009年开始减免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都要由地方财政自己消化。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现有的“分税制”制度之下,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对等,正是由于这种不对等,促使地方政府很自然地将目光转向了土地。据《南方周末》报道,湖北利川曾经是一个财政要向邻居借钱的国家级贫困县级市,而这几年靠卖地生财,财政收入屡创新高。2009年,利川出售土地使用权135.7亩,每亩单价超过了100万元,总收益突破了亿元大关,占该市财政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一,成为了名符其实“土地财政”。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地价的节节飙升、地王的频频出现,致使房价变成了一匹脱缰的野马。
    3 改革“分税制”是降低房价的有力措施之一
    近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对高房价进行调整。4月份出台的“国十条”,重点是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这对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6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至5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国5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达12.4%,环比仍上涨0.2%,因此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措施拉住这匹脱缰的野马。笔者认为对分税制进行改革是抑制房价的有利措施之一,因为只有增加了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抑制了地方政府卖地增收的冲动,才能将地价降下来,从而降低房价。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实现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匹配,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3.1 重新划分财权,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
    目前,已经披露的有关分税制调整的方案大致有两种,一种方案是把增值税全部归中央,然后再对所得税等税种进行调整;另一种方案是把企业所得税全部归中央,增值税增加地方留成。这两种改革方案都有很大缺陷,最大的问题是进一步增强中央财政而削减地方财政,导致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进一步背离,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因资金缺口而进一步忽略公共产品的提供,并增强其实施乱收费和卖地的动力。
    更合适的做法是把剔除个人所得税部分的所得税全部归地方,而适当增大中央财政的增值税占比。因为增值税全部归属于中央,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将受到严重挫伤,而税源管理难度大的所得税归地方,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不稳定、无力承担事权的矛盾,也能解决目前企业尤其国有企业因统一由总部缴税而导致的各地方征管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同时,个人所得税由中央财政统管,也符合目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现实要求。
    3.2 减少地方财政的事权,由中央财政负担公共性支出
    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国际惯例,具有再分配性质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等公共性支出几乎都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因此应将社会抚恤和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保障支出、兴修水利支出等由中央财政承担,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从而避免地方财政对土地的过分依赖。
    如果土地价格降下来了,相信我国各地区的房价一定会大幅度地回落。
    参考文献:
    [1] 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央地方将重新分税,财政体制酝酿新局》,2008.7.
    [2]王艳霞.《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我国的实践》.
    [3]魏也.《分税制改革应弥补现存缺陷》.
  • 分税制改革的主的是为了使国家掌握更多的税收资源,减少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所得。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地方政府的税收锐减,为补足这部分损失,地方政府戟出 锏:土地拍卖 通过土地拍卖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所以理所当然的房价会上涨,大家有兴趣可以查看一下,各地的土地上涨的幅度。各地的标王一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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