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开出来的普通发票怎么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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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不是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更何况你们收到的还是普通发票,所以无法抵扣。 - 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农村合作社开具的发票,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
购买方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农业合作社给开的普通发票可以抵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是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产生。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
合作社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以13抵扣,这是因为供销社是采购的初级农产品。不是所有的普通发票,供销社都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单位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按照免税发票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自2017年7月1日起为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