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借用,在账务和税务上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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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产品必须和A产品配套的一起用,但是你们卖A产品,却借B产品,这是一种异常的现象,站要税务机关的角度不可不怀疑你们,你们到底是免费借用呢,还是免费赠送呀或是在隐瞒销售?这个你们自己心里比别人明白。
在帐务上处理:如果是免费借用则应有合同证明并有明确归还的期限,则可作为借物处理,但到期不收回也应当视同销售处理的;如果是免费赠送,那么一定是要视作同销售的。
在帐务上处理:如果是免费借用则应有合同证明并有明确归还的期限,则可作为借物处理,但到期不收回也应当视同销售处理的;如果是免费赠送,那么一定是要视作同销售的。
借用应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懂可以追问。
具体做法是:支出发生时,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具体依分摊期限的长短不同而定;按期分摊时,再确认为当期费用。上述费用的列支与租金相同。借入的资产如果是用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口环节所产生的进项税如果用是可以抵扣的,产生的关税和相关费用以及以后产生的费用,可以依上述不...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你们收到的50万元就属于出借账户行为。这不仅违反会计准则,税务局也是不允许的,虽然你可以把这笔业务作为代收代付款项,但按照税法规定还是要代缴税款的。
样品肯定原来已经做过账了,看原来是做的库存还是低值易枆品,还是一次性进了费用核销了。销售人员借用无需做账务处理。但做为实物管理这一块应有制度。可制定样品管理办法,有专人管理,借用要登记,损坏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