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关金融业税收制度有哪些特点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从国外情况看,我国的营业税税率也处于高水平。为减少税收对金融的负面影响,国外一般是少征营业税或者是征收登记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而且税率也很低,如韩国金融业营业税率仅为O.5%;欧洲国家则一般不征收流转税,而征收税率较低的印花税或登记税;德国、意大利只对部分业务征收营业税。
近年来, 国际上特别是我国周边的发展 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普遍呈现下降的趋势。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虽然略低于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例如,比利时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9%,意大利为36%。法国为33.33%,西班牙和荷兰为35%,美国公司所得税实行15%—39%的超额累进税率。但是,已经高于巴西(15%)、马来西亚(28%)、韩国(28%)等发展 家或新兴工业国家,也高于英国、澳大利亚、日本(30%)和新加坡(25.5%)等经济发达国家。并且,多数国家对于包括证券交易利得在内的长期资本利得,通常区别于普通资本所得而适用较低的税率,而我国对于证券交易所得等资本利得统一按照普遍所得征税。
税收政策不统一:
我国对内外资商业银行一直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外资商业银行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较为明显。导致中外资银行在实际税负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
1.税率不同
我国税法规定,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税收减免优惠:凡在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从注册之日起。可享受免税5年的优惠;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人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lO年以上的,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中资金融机构一律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
2.税基不同
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计税工资、职工福利费、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的扣除规定都有所不同,外资银行的税收扣除比中资银行宽松,从而造成两者实际税基上的差异。例如,中资银行的折旧残值规定一般应不高于原价的5%,而外资银行的折旧残值则应不低于原价的lO%等。
3.限制措施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外资金融机构剔除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外而支付给境外总行、分行及同业的拆借资金利息所得一律征收预提所得税。外国企业来源于 境内的利息所得,预提所得税率为20%,外国企业从 国家银行取得的利息以不高于同业拆借的条件免征预提所得税。这样加大了外资银行的筹资成本和经营费用。但是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存、放款利率及各种手续费率,可以通过同业公会协商确定或者参照国际市场行情制定,报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相比之下,中资银行的经营成本明显高于外资银行。
4.优惠政策不同
外资银行可享受再投资退税。外资银行将本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O%税款。此外,在其他税种方面,两者交缴的税种数量、税种内容和税负均不相同。如中资银行除缴纳房产税外,还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而外资银行则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业从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快速发展,但自身旧有的体制使得金融改革困难重重,随着国外众多银行在我国人民币业务的扩大,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将直面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我国金融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而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改革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开放、健全、安全的金融税制是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前提条件。 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展开深入的研究,整篇论文立足于我国金融税制的完善和发展,通过对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税制的对比分析和仔细研究,寻找出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和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思路和对策,从而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的发展。
我国税法规定,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税收减免优惠:凡在经济特区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特区内的营业收入。从注册之日起。可享受免税5年的优惠;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人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lO年以上的,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
马耳他的独特税务制度吸引了大量跨国企业。采用完全分派制度,公司税完全分派给股东,避免了经济双重征税。股东在分红时可申请全额退还税款,使马耳他成为欧盟区最低税负国家之一。这一制度特别适合跨国企业的股权治理。马耳他的税务居民概念分为两类:在马耳他成立并经营的企业被视为税务居民,其全球收入按35%...
总的来说,离岸税制是一种针对离岸业务的特殊税收制度,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便利的商业环境,旨在吸引外资和促进国际贸易及金融业的发展。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
1.经济贸易区域化对国家税收主权的影响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其他各种形式不一、程度不同的经济贸易一体化区域组织相继成立,这些组织都是由成员国政府按照规定程序签署文件并经法定机构批准而组成的。这种一体化组织,设有共同机构,肩负调节或管理一体化范围内有关事项的重任,而各成员国则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