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正式发票吗?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正式发票吗?
  •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财政票据的一种,不是正式发票,但属于正式有效票据,用于企业记账,作为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的税前扣除凭证,并据以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其境内发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对方为单位的,应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除发票等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包含对方按税务总局特别规定开具的发票。
    与此同时,取得的其他外部凭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财政票据即为企业发生支出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实际发生的其他外部凭证之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非[2011]1号文件第5点规定,改版后财政票据仍然分为通用票据、罚没票据和专用票据三大类,其中通用票据包含5种: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3、《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用定额票据》;
    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5、《非税收入退款票据》。
    参考资料: 税网-以财政票据为扣除凭证的注意事项
    参考资料: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非[2011]1号
  • 是正式发票。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票据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和发放,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征收费用并出具的票据。

    扩展资料:
    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
    3、罚没收入;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国有资本收益;
    6、彩票公益金收入;
    7、特许经营收入;
    8、中央银行收入;
    9、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10、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11、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12、其他非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是正式发票,属于财政票据。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
    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征收。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注: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银行代理政府非税收入业务的重要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财政非税收入类票据:政府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尽收眼底、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如下:
    1、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适用于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2、政府性基金票据。适用于国务院或按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相关政府性基金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3、罚没票据。适用于执法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代收机构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罚没财物时开具的凭证。
    4、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不是正式发票,而是通用凭证。
    非税收入票据就是指各级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收(缴)款凭证。
    非税收入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通用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六条 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扩展资料
    第七条 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
    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
    第八条 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五联,包括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回单联退执收单位,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由缴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留存,收据联由缴款人收执,存根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包括。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扩展资料《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 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正式凭证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扩展资料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六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八条 填写财政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第二十九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 、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参考资料:政府网--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 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不属于正式发票。
    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扩展资料: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票据管理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 、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票据
    百度百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正式发票。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财非[2011]1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2003年,我省启用了全省统一的财政票据。近几年来,根据各项改革和工作的变动情况,相应增减了一些财政票据。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省新版财政票据的改版工作已经完成,决定从2011年起启用。现将改版和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票据改版情况:

      1、财政票据监制章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改为“财政部监制”。

      2、防伪措施:在保留原有的五种防伪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票据的防伪力度:浮雕底纹由原来的绿色改为茶色;荧光油墨监制章由荧光黄改为荧光红;无色荧光绿防伪油墨改为楷体中空、精减字数(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改为“四川财政”);部分票种采用验证码防伪。

      3、版式制作标准和格式、包装基本不变:

      票据用纸:电脑票据均使用无碳复写纸;手工票据均使用40g涂碳原纸加背面涂碳印刷;定额票据均使用70g双胶纸印刷。

      票据包装:一般电脑票据为1,000份/箱;医疗电脑票据为5,000份/箱;手工票据为100本/箱。

      4、取消和精减票据:

      取消票据:《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希望工程捐赠专用票据》、《公益救济性捐赠专用票据》、《育林基金专用票据》、《水资源、水土保持费专用票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费》四种定额票据、《烟农扶持资金支付单》。

      精减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定额票据》取消壹角、贰角两种面额,《车辆通行费专用定额票据》取消伍角、壹佰元面额,精简归并六种医疗门诊票据。

      5、增加票据:

      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增加《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手工)、《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业主使用)、《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三种票据五种票面;根据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增加《四川省非税收入退款票据》。

      改版后财政票据仍然分为通用票据、罚没票据和专用票据三大类,其中:

      1、通用票据5种:《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用定额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非税收入退款票据》。

      2、罚没票据6种:《当场处罚定额票据》、《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行政执法当场处罚罚没票据》、《行政、刑事执法专用票据(罚没物资)》、《行政、刑事执法专用票据(暂扣财物)》《交通违法罚款票据》。

      3、专用票据15种:《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预收、结算、退费)》、《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费票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票据》、《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农民筹资专用票据》、《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票据》、《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专用票据》、《中小学、大中专院校专用票据》、《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结算票据》、《医疗卫生单位统一门诊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出售公房单位使用、业主使用)。

      改版后财政票据按机打和手工共计3大类26种65个票面。

      二、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要求

      1、启用时间:从2011年二季度起在全省逐步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2、启用要求:为了减少财政票据的损失浪费,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后,旧版财政票据仍然有效,旧版财政票据的使用期原则上到2011年年底截止,个别财政票据可以到使用完为止。

      3、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下发宣传资料和票据样本。各市、州、县财政局要广泛开展新版财政票据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宣传推广新版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的改版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为了保证财政票据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新版财政票据总体上未作大的改动。新版财政票据使用后,如遇小的问题,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今后,我们将重点加强对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研究,结合金财工程和非税收入单位管理系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力推广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为核心的财政票据体系,逐步减少罚没票据和专用票据的种类,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力度。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 不属于发 票,但可以在税前扣除
  • 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不属于正式发票。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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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发票。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罚没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 不是。根据查询四川省政府官网得知,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属于财政票据,不是发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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