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临时工的权益!揭露地税局的黑暗!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劳务派遣工,被剥夺的岂止是身份?!
近几年,“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的用工模式风靡全国,这种模式中所说的“人”,就是指“劳务派遣工”,他们与劳务中介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中介公司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也就是说,中介公司负责把工人“雇佣”给公司“使用”,用人的不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实际用人。
《了望》新闻周刊昨日报道,本月初,云南省会泽县的130多名工人顶着刺骨的寒风,到云南省总工会的大门口静坐上访,他们本是云南驰宏公司2006年以前招的一年一签的农民合同工,2007年公司将他们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转为了劳务派遣合同,随后,工人们各项福利待遇大幅下降,沦为公司里的“二等公民”。
事实上,这样的劳务派遣工,在烟草、铁路、民航、通讯、金融等系统里也大量存在。某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在生产一线拼命干活的,多半不是正式合同工,比如电力公司,寒冬在铁塔上敲冰的是劳务派遣工,猫在空调房里看报喝茶的是正式工。虽然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只有正式职工的几分之一,但毕竟是在垄断企业里打零工,在一岗难求的时代,虽然同工不同酬,甚至多工少得酬,相比其他行业也许已比较满足了。
但那些在非垄断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们,他们的薪酬水平并不能像电力、银行部门那样“水涨船高”,而因为并不跟企业发生直接合同关系,他们按劳动法本应得到的很多权益却被无情剥夺了,像云南驰宏公司的这些工人被“变”了身份后,没有了企业年金,没有了住房公积金,甚至连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也没有了。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像云南这些工人年复一年地在这家公司一线干活,显然不符“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那么,其按“劳务派遣”来用工显然是违法的,是彻头彻尾的“逃避”而非“规避”。而现在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只能说明劳动法成了摆设。
“劳务派遣”这种玩名称的把戏,是种严重剥夺劳动者权益和尊严的“创造”,这样的恶行泛滥成灾,显然是因为相关法规缺乏执行力。随着劳动力市场由“买方市场”逐渐向“卖方市场”转化,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会进一步觉醒。而那些漠视劳动者正当权益的用工单位,也终将因短视而受到惩罚。 - 很抱歉的告诉你,在我看来你的遭遇时很正常的。
“本人从2000年1月至2010年12月31日一直在地税局工作。2000年1月和地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再在2001至2003年每年都和地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这说明你与地税局之间不是老板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而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活劳动给另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而随着我国政府部门的正规化,必然要求公对私的事情减少(即政府直接和自然人建立劳务关系)。
就像现在在开发商找施工队一样,施工队必然是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或者劳务公司的。
而不和事务所签订了,而改由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更是体现了政府的越加正规化。
毕竟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没有劳务派遣,或者是你平时做的事情。
现在一般税务局的临时工都是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越加正规才越加能够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想开点就是了。 - 很正常,你如果能和地税局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地税局就得给你“转正”了,你就不再是临时工,虽然也不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他们肯定不会和你签啊!
- 照你这么说地税局的保安都该奋起“维权”了。政府部门本来也不该跟自然人签劳动合同阿。
- 今天不努力,明天就没饭开了,想开点就是了。政府工好,但最重要的是您自己能够提高赚钱的能力,把您的目标写出来。给个时间您自己,写上一定要做好。不要浪费您的时间了。其实做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很辛苦的。请您马上升级吧。时间不等人哦。
你的情况是税务局违法用工,能在税务局工作十年,就不应是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可以按劳动法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还有未上保险的补偿。你们是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当受理。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关系,其余是不是发工资、是...
不可以。超过10年,不管签没签单合同都算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辞退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违法解除只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至于什么也没给交,那就更加违法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地税局作为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法律里,无临时工这个概...
我们这块儿临聘人员发的是最低工资830/月+两险一金+每个季度300奖金+年终2000。算下来也就1000多点。自己考虑吧
地税局协税员也就是地税局的临时工,没有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 具体工作要看上面安排,如果派你去大厅,就可能是坐台收税款,打票子, 纸。 如果派你去分局或者税务所,工作就杂了,坐办公室写文案,下户检查等等都可能。 待遇不好说,要看各地实际,但绝不会超过有正式编制的公务员。一般工资...
完全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你这种情况等于有了劳动关系,地税局必须为你购买社会保险。建议:你在与地税局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好带上地税局给你的工资条,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地税局11年来会有你领工资的记录,这证明了你们的劳动关系,必须为你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