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扣除法 如何计算?
- A公司应向甲国应纳所得税额=[(150+80)-80*50%]*40%=76万元。
扣除法: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之一。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征税时,将纳税人的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已缴纳的税款,视为一般费用在总应税所得或应税财产价值中扣除,然后就余额按本国税率计征税款。扣除法是以在承认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前提下行使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为指导原则。扣除法的税负要重于免税法,且实质上并未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 1、扣除法,也称“列支法”,是居住国政府在行使管辖权时,允许本国居民用已缴非居住国政府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作为向本国政府汇总申报应税收益、所得或财产价值的一个扣除项目,就扣除后的余额,计算征收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
居住国应纳税额=(居民纳税人的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国外已纳税额)×居住国税率
扣除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经合组织范本《关于对所得和财产的重复征税协定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 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没有推荐使用这种方法。
2、假定纳税人在某年度取得的总收入为Y,其中居住国和非居住国的收入分别为Yd、Yf,又设居住国和非居住国所得税率分别为rd、rf,其在居住国和非居住国的应纳税额分别为Td、Tf,则根据扣除法有:
Td = (Y − Tf)rd = (Yd + Yf − Tf)rd式1
如果居住国没有采取消除重复征税的措施,该跨国纳税人在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为:
Td = Y * rd = (Yd + Yf) * rd式2
由于其应就境外收入在非居住国纳税,税收负担为:
Tf = Yf * rf式3
因此,该跨国纳税人的境外收入Yf就承担了重复征税的税收负担,重复课税额Tdb为:
Tdb = Yf * rf式4
Tdb = Yf * rd
由式1和式2,采用扣除法后,该跨国纳税人所得的税收扣除额Tdb为:
Tdb = Yf * rf * rd式5
由式4和式5,采用扣除法后的重复课税额T_m为:
Tm = Yf * rf − Yf * rf * rd = Yf * rf * (1 − rd)式6
Tm = Yf * rd − Yf * rf * rd = Yf * rd(1 − rf)
由于rd < 1,rf < 1,故Tm > 0,所以扣除法只是缓和了国际重复征税,并未使其得到完全免除。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扣除法极少被运用。有些国家在既采取抵免法的同时往往又采取扣除法,如新西兰规定,对本国居民来自英联邦成员国的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可以用抵免法,而对来自英联邦以外国家的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则列入费用,在应税所得中扣除。
A公司应向甲国应纳所得税额=[(150+80)-80*50%]*40%=76万元。扣除法: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之一。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征税时,将纳税人的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已缴纳的税款,视为一般费用在总应税所得或应税财产价值中扣除,然后就余额按本国税率计征税款。扣除法是以在承认...
扣除法的计算公式 假定纳税人在某年度取得的总收入为Y,其中居住国和非居住国的收入分别为Yd、Yf,又设居住国和非居住国所得税率分别为rd、rf,其在居住国和非居住国的应纳税额分别为Td、Tf,则根据扣除法有:Td = (Y − Tf)rd = (Yd + Yf − Tf)rd式1如果居住国没有采取消...
基本逻辑是,居民企业境外所得首先按我国税法征税,然后根据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进行抵免,但不超过一定限额。例如,甲公司作为居民企业,在境外子公司乙公司的所得,如果乙公司已缴税,甲公司可抵扣这部分税额。计算过程包括确定境外已缴税额、境内所得额、抵免限额,以及实际抵免额和可能的补缴税额。
在各国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通常采用的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和抵免法四种。一,扣除法 所谓扣除法,是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扣除法只能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所得的...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600(300+150+50+100)*33%=198万元 2、AB两国的税收抵免限额:A国:198*200/600=66万元 B国:198*100/600=33万元 A国实际缴纳所得税150*40%+50*15%=67.5万元,高于抵免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B国实际缴纳所得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