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增值税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吗?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有特殊规定的执行特殊规定。2010年之前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执行,不需纳税
- 退税等各项补贴收入除财政部下文明确规定用途的以外,一律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融资租赁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即征即退税款“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不符合财税文件的规定,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即征即退 - 你好,我没碰到过这样的问题哦,但是我帮你咨询了一下。。他们说不用交,你跟你的专管员讲一下就行了。退税计入补贴收入,补贴收入一般是不征税的。。
- 按那个文件,以前是采取只要你利润分配未侵占退税形成的利润部分就可以不交的政策
-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退税等各项补贴收入除财政部下文明确规定用途的以外,一律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 交不交关键是看,退给你的税是不是专门管理,有专项用途,如果不是有专项用途的,都是要交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营改增”试点后,融资租赁业适用税率为17%,税负有所提高,为解决这一问题,融资租赁企业“营改增”试点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以减轻企业负担。
需要提醒融资租赁企业注意的是,在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后,不要忘记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融资租赁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即征即退税款“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不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融资租赁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如果企业符合财税7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那么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企业不符合规定条件,则应将...
应该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是财政补贴,财政补贴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免企业所得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因为政府根据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了税款,也就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了资产。我们再来看看政府补助的含义:政府补助指的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
3)、对于销售自产软件产品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果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可以不限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5)、软件企业外购的软件,折旧年限符合条件的可以缩短至...
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
国家投资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的直接投资。福利企业若取得增值税退税款,并满足文件规定的条件,可认定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此资金计入收入总额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需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以前年度代弥补亏损、免税收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