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为正处级单位。目前机构设置有10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4个税务分局(其中:东区、西区、五桂山税务分局目前与城区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各税务分局按实际情况设置综合股、征收股、管理股和重点税源管理股。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为正处级单位。目前机构设置有10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4个税务分局(其中:东区、西区、五桂山税务分局目前与城区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各税务分局按实际情况设置综合股、征收股、管理股和重点税源管理股。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实施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征收管理细则。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执行征收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落实。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近年来,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始终遵循省局“四个更加满意”的工作准则,以优化纳税服务为核心,着力提升宣传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办税服务,致力于打造和谐征纳环境。在宣传服务方面,自1998年起,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持续开办《中山日报---地税专版》,共出版160期,与市级媒体如中山电视台、中山广播电台等...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是根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的决定,于1994年9月在原中山市税务局的基础上分设组建而成,是主管中山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局机关位于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至2010年底,全市征管总户数达到156961户,其中内资企业38173户,占比24.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343户,占1.995%;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1140户,占比0.73%;个体经营111866户,占比71.27%;其他类型企业3439户,占比2.19%。2010年,全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共计184亿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