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的本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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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社会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
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从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看主要来源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取消农业税、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提高起征点等轻税政策。从用度上主要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用于加强战备、巩固国防等。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与此同时,国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还不断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近年来,国家拿出大量资用于“民生”工程。从以上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和用途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本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 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为广大劳动者谋利益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企业的主人。在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与资本主义税收有着截然不同的本质。
从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看,主要来自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公有制企业。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公有制企业缴纳的税额占税收总额的大部分。我国税收增长,主要依靠社会主义生产的增长,特别是依靠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收入的增长。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征税,实行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二者利益的原则。对农民缴纳的农业税,则实行轻税、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而且,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已经逐渐下降。国家对劳动者和其他个人征税的比重很小。从我国税收的用途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是为广大劳动者利益服务的,它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为劳动者造福的各项事业。国家通过税收筹集的资金,按照国家预算的安排,有计划地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用于加强战备、巩固国防等。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与此同时,国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还不断提高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近年来,国家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包括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各种价格补贴、提高工资、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和新建民用住宅等。从以上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来源和用途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工具,是为广大居民利益服务的,体现了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
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征收的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关于其本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税收的征收源于社会全体成员。税收来源于国民的经济活动,是国民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从国民手中集中这些财富,形成财政收...
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通过法律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以下是关于我国税收本质的详细解释:1. 税收的“取之于民”性质表现在,税收来源于广大民众的生产与消费活动所产生的价值增值。国家作为管理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这部分价值增...
(1)我国税收的本质: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一种分配关系)。(2)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3)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4)作用: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国家职能的保障。 ②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也就是说是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 由政府凭借政治权力进行分配而 体现的特殊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