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能不能同时累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能重复享受税收政策
- 减半的税收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高新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免,而软件企业不公享受所得税的减免,同时也能享受增值税减14个点的优惠。两者不能同时享受税收减免,但两才并不冲突。申报主要还看公司的需求。
首先是主管部门不同。高新技术企业的主管部门是科技部火炬中心,软件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其次,认定标准不同。高新技术企业是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百分制的评审,然后到火炬中心备案,认定门槛高,行业特征不明显。软件企业只需省级部门审批就行,准入门槛低,行业特色鲜明。第三,优惠政策不同。高新技术...
不能重复享受税收政策
可以,但是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个,申请双软认定,一方面,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可以由17%减免至3%,软件企业认定的优惠是: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 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
可以的,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公司如果是为了退税优惠的话,可以先做双软。等软件企业认证的5年优惠期过了,再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这样做对企业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