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营利性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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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编辑:系统管理员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22号),明确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主要包括: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 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非营利组织是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免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原则性规定在财税[2009]122号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如“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就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首先,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属于免税范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社会各界对非营利事业的支持。其次,除了《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也包含在免税收入之中。但政府购买服务所获得的收入除外。这一规定旨在平衡政府补助与非营利组织的独立运营。第...
非盈利组织一般指非营利性组织,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以作为不纳入企业所得税计征的免税收入。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政策的前提在于单位应满足非营利组织的确认条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八十四条的内容规定,...
法律主观:1、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企业的下列...
法律分析: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认定。经认定后,对于其取得的符合免税收入范围的收入,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未经过免税资格认定的,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或虽经过免税资格认定,但其取得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均应计征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