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公司买团体保险可以避税吗

买公司买团体保险可以避税吗
  • 是可以操作的,但查到要处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1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扣代缴单位为员工支付保险有关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黑地税发〔2005〕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武汉晨报
    晨报讯(记者 凌云焰 实习生 王芳)
    企业给员工发奖金,要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转个弯,投保团险后再退保,这笔税金就不用缴。目前,少数企业将团险保险变成了“合理避税”的通道。但税务部门表示,此举属偷逃税行为,将严肃查处。
    年终奖投保“避税”12.5万元
    武汉一民营企业效益很不错,打算从利润中拿出30万元奖励30名中层管理人员每人1万元。按税收规定,这笔钱应先上缴企业所得税,即30万元×33%=9.9万元,另外个人所得税部分要缴30万元×14.56%=4.368万元。但企业若给员工每人买一份1万元投资性养老保险,因为保险免税,企业则可省下14万余元的税费。
    若这家企业短期内办理退保,尽管会损失少量的手续费(一般为3%~5%),但大笔现金仍可再次流入员工个人账户。若员工对保险不知情,这笔钱会退回企业公共账户,掌握在企业管理者手中。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在这一进一出中,该企业至少可“避税”12.5万余元。
    省保监局:严查“短期退保”情况
    对这种“避税手段”,武汉几家寿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均表示,自己的公司很规范,不可能如此操作,但不可否认别的不正规公司会有该做法。据介绍,湖北省保监局对这类不明不白的“大进大出”、“短期退保”的情况,查处相当严厉。
    税务部门:此举属偷逃税行为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明显的“不合理避税”,属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会一查到底。
    据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已专门发文指出: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将严肃查处企业利用保险避税、洗钱的“擦边球”行为,罚金也大幅提高,已从原规定的未缴税款的50%提高至未缴税款的2.5倍,同时也会惩罚保险公司。
    武汉晨报2010年2月3日27版
    年终奖买保险可避税?忽悠!
    地税局辟谣:仅保险收益可免税
    “存款要收利息税, 买保险收益不收税”
    记者包慧 通讯员曾妮 杨涛
    ………………………………
    “把年终奖拿出来买保险吧,可以避税的。”年关将近,各单位的年终奖即将出炉。不少保险营销员向投保人如此推销。
    某世界500强企业湖北分公司的部门经理Mary致电晨报热线咨询道,“每年到年终时都很苦恼,十多万的年终奖要扣不少税,现在好几个保险代理人都说买保险可以避税,真的可行吗?”
    记者了解到,除了像Mary这样在汉工作的外籍人士之外,不少高收入群体对买保险避税也很感兴趣。“买保险可以避税”是保险推销员放的烟雾弹,还是真有避税“密道”?武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买保险避税具有误导嫌疑,仅保险收益可免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代理人利用买保险免税来忽悠消费者的现象主要有两类。
    【忽悠术】之一
    部分保险代理人在宣传保险的好处时常说,“存银行利息还要收税,买保险分红不用缴税。”
    而实际上,利息税在 始于1950年,2007年8月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存款产生的利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了。存款要收利息税之说早已是明日黄花。
    【忽悠术】之二
    “ 红险和养老险可避税”
    Mary的代理人就跟她说,“年终奖可以通过购 红险和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来合理避税。”
    对此说法,中英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李健成认为不准确,“只能说,保险的‘分红’等收益免税是可行的。”
    对此,市地税局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出台针对投资分红保险的免税规定,所以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分红型保险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税法,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各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 团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用于抵税。具体办理私聊
  • 即使按5%的手续费收,在这一进一出中,该企业至少可“避税”12.5万余元。 省保监局:严查“短期退保”情况 对这种“避税手段”,武汉几家寿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均表示,自己的公司很规范,不可能如此操作,但不可否认别的不正规公司会有该做法。据介绍,湖北省保监局对这类不明不白的“大进大出”、“短期退保”的情...

  • 可以税前列支。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为员工投保人寿保险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可知企业为员工交纳的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列支的。《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

  • 购买保险能合理避税,这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税法,保险给付和理赔金,包括身故赔偿金、车辆损失赔付、医疗保健金等均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分红型保险的分红收益同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购买保险,个人可以有效减轻税负。不仅如此,企业年金的购买也为员工提供了避税的途径。按照国家政策,企业...

  • 保额、保费以及现金价值均不能作为明确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依据。保额在未理赔情况下仅是保险公司给予的预期,一旦理赔即成为法定免税。保费作为量能课税的原则依据,但员工在投保增额终身寿险后并未形成实质纳税能力,以保费为依据征收个人所得税明显不公平且不符合税法精神。综上所述,虽然国税函[2005]318...

  • 保险其实是不能避税的。因为“保险能否避税”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首先,买保险在理赔时获得的保险金是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的经济补偿,它并不是收入,也并未产生收益,所以从原理上来看,保险本身是不需要纳税的。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可以为个人和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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