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副职离任审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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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职没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第九条 两办《规定》第三条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下同)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副职没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 两办《规定》第三条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企业中不担...
首先,审计对象涵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的正职或主持工作满一年的副职领导,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当上级领导兼职但未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也将被审计。其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上述单位的主任、社长、经理、厂长和主管经营的副职及主要经营岗位上的处级领导干部在离任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三条 审计内容 主要包括审计对象任职时和离任时的国有资产增减状况;在任期间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流失、损失、转移、浪费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 第二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