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时,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什么资料?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时,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什么资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执行有关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第二条规定:“非居民纳税人需享受该条款协定待遇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以下简称“60号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60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复印件。”
  • 近接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反映,在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有关教师和研究人员免税条款中,所述对为缔约国对方居民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我国大学、学院、学校或教育机构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科研活动的范围不易掌握。现根据税收协定该条规定的原则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对该条款所述大学、学院、学校或教育机...

  • 在处理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所得方面,两个协定范本并未提供特殊待遇。然而,为了促进国际间科学技术和文化的交流,我国在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时,一直坚持在协定中专设条款,以给予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大学、学院或其他公认的教育机构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研究的缔约国一方居民个人定期的免税待遇。到1986年5月,...

  • 当非居民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并且相关报告表填写的信息符合享受协定待遇的条件时,扣缴义务人将根据协定规定进行扣缴,并在扣缴申报时将相关报告表和资料转交给主管税务机关。但如果非居民纳税人未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享受协定待遇的要求,或者提交的资料和相关报告表填写的信息不符合享受协定待...

  • 非居民纳税人未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享受协定待遇,或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报告表填写信息不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依国内税收法律规定扣缴。...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

  • 规定:“十五、本公告与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规定:“第二条 ...在 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