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中的主管税务机关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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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规定:“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税务机关,是指按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对非居民纳税人在 的纳税义务负有征管职责的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同时全文废止。”
对于自行申报的非居民纳税人而言,他们需要自行评估是否能享受协定待遇,并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同时还需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要求的相关报告表和资料。如果纳税人认为自身符合享受协定待遇的条件,但在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的情况下,他们需要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报告表和资料。当非居民纳税人向扣缴义务...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非居民在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遵循合理、公正的原则,同时提高管理效率,保障税收的公平性与合法性。该试行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程序、条件、申报要求及后续管...
第六条 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认为自身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报告表和资料。非居民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相关报告表填写信息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依协定规定扣缴,并...
税收协定待遇是按照税收协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主体一般为非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
规定:“十五、本公告与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规定:“第二条 ...在 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