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中,母子公司是如何缴纳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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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规定,集团公司投资子公司,分回子公司税后利润,为免(所得)税收入。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扩展资料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公司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 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境内,但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在实际操作中,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需符合税法规定。母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存在,拥有各自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此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同时,母子公司间的控制是间接的,与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正相关,以服从集团的整体战略和利益。综上所述,母子公司在缴纳所得税时需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子公司在向母公司分配利润时,必须按照相关税法进行代扣代缴,这既是为了确保税收政策的执行,也是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母公司也应密切关注子公司所在地的税率变化,以便准确计算和缴纳应缴税款。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因忽视税务规定而导致的税务风险,同时也保证了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合并纳税是指母公司在合并其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法人所得税原则,母、子公司应当分别作为独立纳税人各自缴纳所得税,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集团公司母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
在探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税收筹划时,我们首先需要理解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概念及其税务规则的差异。子公司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而分公司并非独立,其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在税收筹划方面,我们更关注的是如何合法减少母子公司间的税收负担,而非逃避税收。以下为具体筹划策略:1. 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