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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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第二条 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参考资料: 政府法制信息网-《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征税对象为: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开征环境保护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二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是有利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参考资料来源: 政府法制信息网—《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征税对象为: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
在税收征管方面,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环保部门配合,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同时,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作为地方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上述征税的范围,可以说是包括了大部分制造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法律分析:环保税征税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范围是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二条 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和 人民共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进行征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根据《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要求,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 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 1.4元至14元。具体税额可由各地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税额标准为:大气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均执行每污染当量 4.8元,水污染物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