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已入账可是尚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当月已入账可是尚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下月认证后再转入进项税,这样做对。但是会造成增值税申报表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符。

    如果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改为“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可以避免报表不符。

    借:原材料 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但是本人建议没认证的发票,还是不要入账
  • 1、当月未认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以后期间认证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为应交税费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财务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认证进项税额
  •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 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扩展资料:
    标准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举例:供应商当月开过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经入账可是抵扣联在当月未认证。
    1、当月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2、下月认证后再转入进项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 1、当月未认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以后期间认证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为应交税费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不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一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财务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认证进项税额
  • 你列出的分录是对的,,

    如果你想要让应交税费与你资产负债表一致,,

    改为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也行,,,

    这个科目的借方余额,,只是提醒你还有多少进项未认证

    如果是我,,未销售的情况下,,没有认证的存货,,,不入账。。销售,,做应付账款暂估。。发票认证再冲暂估
  • 正常处理,税该交照常交,财务账面和税务申报系统有时有差异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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