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应该计什么科目?

土地增值税应该计什么科目?
  • 土地增值税属于应交税金科目。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
    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3、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4、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扩展资料:
    土地增值税注意事项:
    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纳税人的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重不同,其适用的税率就不同。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开发成本作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重要组成部分,金额越高,应纳税额越小,反之应纳税额越大。
    因此纳税人应尽可能扩大费用列支比例,以节约税款。但要注意的是列支比例并不是越大越好,在必要时适当减少费用开支效果可能更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科目
  • 分三种情况:
    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
    3、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应当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企业、民航企业等企业应当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扩展资料: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
    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税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

      (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②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工业、农业、商业、运输(交通、民航)、邮电、施工企业,外商投资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施工企业]、“其他营业支出”(金融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
      (旅游、饮食服务、保险企业、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租赁、旅游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运输(铁路)企业]、“其他营业税金”(外商投资银行)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③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5)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等,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6)企业按规定补交应由已实现的1994年经营损益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实际补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995年1月1日至本规定印发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类型不同,核算科目不同: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土地增值税: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兼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由“其他业务支出”负担,即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企业转让房屋建筑物,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销售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如果是房屋是计入固定资产的,要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 应交税费
  • 土地增值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
  • 计入开发成本
  • 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类型不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2)、兼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3)、企业转让房屋建筑物,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其收人应通过“经营收入”等账户进行核算,  即在取得收人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营业收入  按销售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土地增值税: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实际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兼营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兼营房地产业的企业,转让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由“其他业务支出”负担,即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实际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转让房屋建筑物,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计提土地增值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 1、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土地增值税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2、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如果土地增值税是因转让已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产生的,则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3、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土地增值税通常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如果...

  • 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土地增值税科目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对于非专营房地产开发...

  • 1、对于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应当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当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股份制企业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2、对于企业转让其已经作为固定资产等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其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 2、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3、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借记“累计摊...

  • 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详细解释如下:土地增值税是企业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时,所获得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种。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土地增值税有特定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当企业发生与土地相关的交易并产生增值时,需要计算并缴纳土地增值税。在企业会计核算是,这部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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