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要看具体的政策以及对应的要求,比如某企业是高新企业又是免税期的软件企业,高新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征收所得税,这种情况是不能叠加享受的,企业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优惠方式。
法律分析:(1)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的政策扶持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该企业只能在减半征税与高新15%所得税优惠政策之间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不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2)企业在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情况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加计扣除、小微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优惠政策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具体叠加享受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判断。
一、正面回答不能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因此,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二、分析详情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答案是否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企业只能选择最优惠的一项执行,不能叠加享受。一旦选择,不得更改。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依据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的收入和扣除规定计算应纳...
高新技术企业为15%优惠税率,小微企业为20%优惠税率,不能叠加享受。《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