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各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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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不征税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征税收入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规定了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须符合国务院及相应部门的规定。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如下: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征税收入包括: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是法律上规定不予征收的项目;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该交税,但给予免税,实质是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