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直接减免 会计分录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个人认为,这块要做营业外收入,大家一起讨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要缴纳的)
营业外收入 (优惠的,3%扣除要缴纳的) - 借:应交税金
贷:补贴收入 --减免税收入
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作分录:借: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免税做分录: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
增值税减免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
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交增值税销售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应交税费——减免税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减免税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何理解?营业外收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主要有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增值税减免税额的会计分录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1.价税分离记账法会计处理:销售免税项目时,借记"银行存款"...
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免征增值税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审批通过后的处理,首先销售时正常做会计分录,之后再把免征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