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批货,已交增值税,还要再交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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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据此规定,企业所得税也不应确认收入,即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
郑州某商场11月份销售购物卡500张,收到款项100000元,截止11月30日,该月销售的购物卡均未实际消费。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预收账款 854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0
这个案例中缴增值税是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理论上不会,但如果你公司子在一段时间内就做这一批货,且总是购入价=卖出价,恐怕税务局会来查你的,如果是混在一大批货里,就没事了。
这笔业务,从80万到100万,共增值20万,所谓的增值税,正是要对这个20万的增值部分交的税,我也进负担这20万的税。。销项17万—进项13.6万=3.4万,这3.4万正是对这20万的增值所负担的税(20*17%=3.4万),我上交给税务局的金额也是3.4万。。搞明白增值税的原理,也就是我上面给你解释...
如果不考虑进项抵扣,100000含税 应交增值税100000/1.17*0.17=14529.91元 地税交 14529.91*7%+14529.91*5%=1743.59元 7%是城建税,5%是教育费附加
一个货从生产公司卖给你,如果你要 ,生产公司就要帮你交增值税,你就得给他增值税的钱,所以价格就要再高一点,然后你转手卖,如果价格没变只要高于成本价就没亏本,如果客户要开 ,你还是没加价和成本价差不多那你就是亏本了,因为开了 你就得帮客户再交增值税,这个...
销售的增值税一样需要征收。收到一批货物但未收到发票时: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当月销售并开具发票: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