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的10年经营期的界定

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的10年经营期的界定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正式生产经营之日起,不包括企业的筹建期),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办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你公司是2003年8月1日正式开业的,所以10年经营期为2003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0日。在2013年8月1日后注销比较合适
  • 所谓两免三减半,是指外资生产型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份起,享受前两年免缴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如果一直都在盈利当然是要缴纳所得税的啦!如果低于10年的经营期,是不享受这种税收优惠的。一般外资生产企业,其经营期在营业执照上都有提现,如果实际经营期不足10年...

  • 税收优惠中的"两免三减半"是一项针对外资生产型企业的特别政策。具体来说,当企业运营超过10个完整年度后,它将享有特别待遇:在最初的两年内,所得税将被免除,接下来的三年内,所得税将减半征收。然而,这个优惠政策有个前提,即企业需保持盈利状态,否则仍需按常规缴税。若企业的实际运营年限不足10...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正式生产经营之日起,不包括企业的筹建期),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办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

  •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四条 税法第八条 第一款所说的经营期,是指...

  • 法律分析:“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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