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冲突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是正常的,在核算、缴纳税款时,财务会计服从税务会计。
- 主要的冲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方面:
计算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账面利润额”并不一定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两者不一定相等,因为“账面利润额”是按照会计原则计算的利润,从税法角度,有些费用是不准许在税前列支的,而会计原则是准许税前列支的,这就造成两着不一定相等;“应纳税所得额”是对“账面利润额”的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超标准的利息支出;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多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公益性、救济性、捐赠超过规定的比例部分;业务招待费超过比例部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没收财物的损失,各种税收滞纳金、罚款等。 - 这是税法和会计制度存在差异造成的。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把会计利润按照税法的计税基础调整为应纳税是额。
- 如果有冲突,一般情况下是会计制度服从税收制度.
- 因为它们的出发点不同啊 会计制度是从企业角度出发的 税收制度是从国家角度出发的啊!!
《税收征管法》明确指出,在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应以税法为准进行税款计算和缴纳。这意味着,在会计核算上,我们仍然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但在进行税款计算和缴纳时,必须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当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入确认、费用扣除等方面存在差异时,企业应当根据税法要求调整会计记录,...
一般情况下,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税范围等发生矛盾时,企业会计必须服从税法的规定,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加以调整、修正和补充。在此应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获得的试运营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将能对外销售的产品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
这句话是对的。会计核算以会计制度为准 注意,前提是会计核算以会计制度为准。《税收征管法》规定,当会计制度与税法不同时,以税法为准 这种情况是指税款计算缴纳时以税法为准。也就是说,会计核算上按会计制度为准 税款计算缴纳上以税法为准。
这句话是正确的。在会计核算中,通常遵循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税款计算和缴纳时,应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当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时,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以税法为准。这是因为税法的制定旨在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企业内部管理及财务报表的编制。例如,在收入...
所得税的计征是根据某个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内其所取得的所有收入,扣除税法允许的合理开支后,按其净所得的一定比例予以计征。因此,我们在计征所得税时,依据了两项会计假设:即会计主体假设与会计期间假设。应该说这是合理的。但是,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与完善过程中,在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