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增值税抵扣细则
-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细则,关于抵扣问题都是按照财税2106第36号文件附件一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备案。差旅费中住宿费进项税率为6%,旅客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不得抵扣,实行定点接待并与酒店签订合作协议。办公费、通讯费、车辆维修费、租赁费、书报费、物业费等均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获取增值...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筑企业可以将购进的货物、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具体来说,企业在购买建筑材料、设备以及支付劳务费用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抵扣。此外,企业还可以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分摊抵扣,即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各年度...
一、允许抵扣的建筑发票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36号文件,建筑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涉及的服务内容如设计、施工、安装等,均属于可抵扣范围。企业购买建筑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进行抵扣。二、抵扣税额的计算方式 建筑企业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具体而言,...
1.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 - 进项税 2. 销项税 = (含税销售额 ÷ (1 + 10%)) * 10 3. 进项税 = (含税进项额 ÷ (1 + 税率)) * 税率 其中,销项税是指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所应缴纳的增值税,而进项税则是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在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或细则,关于抵扣问题都是按照财税2106第36号文件附件一执行。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