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介绍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介绍
  •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加强税源管理,建立的税务管理人员亲自接触纳税人、了解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税源及其变动情况,克服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税源情况了解不足,掌握不实,疏于管理等问题的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下,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包括: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对所管企业的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协助进行发票管理等。概括地讲,税收管理员是“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控员”。但税收管理员不负责税款征收、不负责税负核定、不负责涉税审批,不负责涉税案件的稽查。税源管理重要事项由部门集体研究。税收管理员下户执行各项税源管理事务时,要提出报告,按计划和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所获税源信息要记录归档,实行共享。税收管理员实行两年定期轮换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值得的注意是,许多人认为,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我国传统“专管员制度”的恢复。在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史上,曾两度实行专管员制度。一是50年代实行的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征收管理模式。该模式的特征是以专管员为核心,“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即“专管员上门收税”。二是90年代实行的: “可以采取驻厂管理、行业管理、分片管理、巡回管理等”模式。税收管理员制度并非是传统专管员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对传统专管员制度“扬弃”基础上的一种新制度。所谓“扬”就是发扬和借鉴过去推行专管员制度下,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既管理又服务等良好传统,密切税企联系,疏通联系渠道,以利于改进和完善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等问题。所谓“弃”就是摈弃和克服专管员不受制约“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弊端。从而变集权式管理为分权式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变“保姆式”服务为依法服务。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我国税收历史上早已出现。新 成立以后,税收专管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对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首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产生,有效加强了税源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税收专管员制度始于50年代初期。当时百废待兴,中央政府急需筹资用于经济改造和恢复。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围绕《要则》精神,全国许多地方展开了税收专管工作,迅速查清了税源状况,切实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资金。其次,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行,使税收工作更好地协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利用税收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部分。在税收专管员的努力下,税收工作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此外,税收管理员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建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成分较为单一,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环节较少,这就为税收专管员制度提供了发挥特长的舞台。税收管理员制度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因而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

  • 税收管理员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由税务管理人员直接接触纳税人,掌握税源及其变动情况的制度。其职责包括政策宣传、咨询辅导、信息采集、纳税评估、税务约谈与信息共享等,不涉及税款征收、税负核定、涉税审批及涉税案件稽查。制度实施下,税收管理员需提出报告,按计划和程序执行税源管理事务,并接受监督。所...

  •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加强税源管理,建立的税务管理人员亲自接触纳税人、了解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税源及其变动情况,克服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税源情况了解不足,掌握不实,疏于管理等问题的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下,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包括: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

  •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加强税源管理,建立的税务管理人员亲自接触纳税人、了解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税源及其变动情况,克服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税源情况了解不足,掌握不实,疏于管理等问题的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下,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包括: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

  • 为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确保依法征税并实现税源的高效、精准控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深入调查研究和各地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出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这一政策文件的编号为国税发[2005]40号,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和总局内部各部门。

  •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分类管理的原则,其职责包括:宣传政策,提供咨询辅导;核实税务登记信息,掌握纳税人变动情况;催报催缴税款,管理发票;进行纳税评估,初步判断申报真实性;采集纳税人信息,建立档案;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对于税收管理员,他们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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