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施工的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异地施工的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
  •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在机构所在地预缴。
  • 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

  • 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包施工项目时,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具体操作包括开具《外管证》和办理报验登记。《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80天,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外管证》需在签发之日起30日内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纳税人需在外出经营活...

  • 法律分析: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

  • 1、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应汇总到总机构或...

  • 在进行异地工程施工时,根据税收法规,企业通常需要按照一定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及时入库,防止税款流失,同时也是对企业经营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监督。具体来说,对于异地施工的企业,税务部门会要求其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这个比例通常是2%。预缴企业所...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