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1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个人观点:
1、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 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2、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 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现举例如下:
某市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汽车轮胎70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0.2万元,支付销售汽车轮胎运输费用3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销售汽车轮胎400个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万元
(3)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人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l0万元
(4)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4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7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14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214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l4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10万元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摊销为2009年底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年摊销额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ll.7万元;(7)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60.69万元;
(8)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9)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l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
(注: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是( )万元。
A.710 B.750 C. 700 D.740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是( )万元。
A.237 B.280.9 C .203 D.380.9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是( )万元。
A.214 B.207.9 C. 237.9 D. 257.9
4.2010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100.41 B.245.41 C.205.51 D.200.41
5.2010年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是( )万元。
A.0 B. 5 C. 15 D.25
6.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21.06 B.55.10 C.41.60 D.46.60
答案:1.B
销售(营业)成本
=(400+7000)×(40÷400)+10=750(万元)
2.D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00+7000)X 0.2+100]×l5%=237(万元)
实际发生l70+114=284(万元)。税前可以扣除237万元。
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0×(1—7%)+16+384—284+237=380.9(万元)
3.B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0+7000)×0.2+10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应扣除的管理费用=214—14+7.9=207.9(万元)
4.A
】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违约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3.4+11.7=35.1(万元)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10×50%=45(万元)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7000)×0.2+100—750—380.9—207.9— 60.69—35.1一45=100.4l(万元)
5.B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X20%+100X30%=70(万元),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6.A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可以抵免额=85X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41×25%+5—8.5=21.60(万元)
以上共同学习,希望对你有用! - 个人观点:
1、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 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 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2、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 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 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现举例如下:
某市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汽车轮胎7000个.每个不含税售价0.2万元,支付销售汽车轮胎运输费用30万元,保险费用和装卸费用16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销售汽车轮胎400个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万元
(3)将仓库对外出租取得收人100万元,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l0万元
(4)发生其他销售费用384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7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114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214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l4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10万元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摊销为2009年底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年摊销额
(6)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盘亏损失23.4万元,合同违约金支出ll.7万元;(7)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60.69万元;
(8)12月份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
(9)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l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回税后利润230万元。
(注:支付的运费均已取得相应的运费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是( )万元。
A.710 B.750 C. 700 D.740
2.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是( )万元。
A.237 B.280.9 C .203 D.380.9
3.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是( )万元。
A.214 B.207.9 C. 237.9 D. 257.9
4.2010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100.41 B.245.41 C.205.51 D.200.41
5.2010年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是( )万元。
A.0 B. 5 C. 15 D.25
6.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21.06 B.55.10 C.41.60 D.46.60
答案:1.B
销售(营业)成本
=(400+7000)×(40÷400)+10=750(万元)
2.D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00+7000)X 0.2+100]×l5%=237(万元)
实际发生l70+114=284(万元)。税前可以扣除237万元。
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0×(1—7%)+16+384—284+237=380.9(万元)
3.B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0+7000)×0.2+10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应扣除的管理费用=214—14+7.9=207.9(万元)
4.A
】营业外支出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和违约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3.4+11.7=35.1(万元)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10×50%=45(万元)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400+7000)×0.2+100—750—380.9—207.9— 60.69—35.1一45=100.4l(万元)
5.B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X20%+100X30%=70(万元),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6.A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可以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可以抵免额=85X10%=8.5(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41×25%+5—8.5=21.60(万元)。 -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核定征收下,按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 自90年代起,我国便开始征收企业所得税征税,我们都知道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那么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 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四步计算法:
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现行税率
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
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X=应纳税X;-X=可抵扣X
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
=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第四步,做分录(根据四科目平衡计算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简算法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现行税率
永久性差异=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
成立条件: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
特殊情况: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则公式不成立。
【例】A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1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13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完成A公司2013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注会 - 1.收入-费用-成本-支出=会计利润总额
2.会计利润总额调整,因为有些费用和支出是不能全额扣除的,例如招待费,广告费用,公益性捐赠,还有关于工资类的“三费”。
调整完的利润总额*0.25=所得税 -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 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 1、收入-费用(包括相应的成本、支出)=会计利润总额,若大于0,就可以计算下步。
2、考虑税收优惠:减,免,税前补亏等
3、按税务部门的要求调整会计利润总额:就是该调加的调加,该调减的调减。
4、计算所得税:所得税=调整后的利润总额*0.25 -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所有的收入减去所有的费用,得出来的在乘以所得税税率
法律分析:1.按照算法,应纳企业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征税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减去各项扣除减去以前年度亏损;3.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独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税法认可的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原理为税法规定的收入减去税法准予的扣除项目,得出税法认可的应...
1、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
企业所得税可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具体的纳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余额。而居民企业的税率是25%,非居民企业的税率是20%。【【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