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56号),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三种情形:
1.总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根据国税函〔2011〕156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
2.二级分支机构的异地施工情形。
属于跨省经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在同一省内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在向施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后,其经营所得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在施工地不预缴企业所得税。
3.分支机构直属的项目部跨区施工情形。
建筑企业跨地区在二级分支机构之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包括与项目经理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若以分支机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施工,则其收入汇总计入该分支机构,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分级管理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1.
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3%。
2.
个人所得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
3.
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4.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缴纳,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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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提问】
1.
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营业税,税率3%。
2.
个人所得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
3.
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4.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缴纳,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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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是2%还是0.2%?【提问】
跨区域建筑企业到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率有2.5%和0.2%。如果按2.5%预缴交的金额比较多,但是不需要提供资料。如果按0.2%预缴,税务局要求提供《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证明》《直属项目公帐的拨付款银行流水明细》等资料。这个税率的预缴到最后的汇总清算...5%预缴交的金额比较多。如果按0.2%预缴,税务局要求提供《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证明》《直属项目公帐的拨付款银行流水明细》等资料跨区域建筑企业到税务局预缴企业所得税,但是不需要提供资料,税率有2.5%和0.2%。如果按2展开
一般纳税人跨地区施工预交企业所得税绝大部分是0.2%,之所以有让预交2.5%,完全出于地方保护原因。但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无影响,只不过是提前多交的问题。总体上不会多交、但也不会少交所得税。【回答】 -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应答时间:2021-01-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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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是否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规定,建筑企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为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需要携带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回到机构所在地后,按照税务机关事先核定的征收方式申报缴...
一、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二、建筑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采取以下预缴方式:如果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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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活动时,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问题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只针对由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需要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比例,按月或按季在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缴。计算预缴税款的公式为:(...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含税价款*项目所在地所得税预征率 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