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刚成立的公司,第二季度报税时的季初资产总额和季末资产总额是一样的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扩展资料:
季初资产总额注意事项:
建议用户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实际利润额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用户在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B类预缴申报表第17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为第11行或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15%的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税 - 你没有季初,就只填写季末数字就行,一般是要填写平均值,但是你期初没有,还有就是第二季度的资产,按照3.30月底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数和6.30的期末数平均值,填
是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
季报跟公司成立日期没有关系,都是统一 的,第一季度(1-3月)在4月15号之前申报,第二季度(4-6月)在7月15日之前申报,第三季度(7-9月)在10月15日之前申报,第四季度(10-12)在1月15号之前申报。这个15号并不是固定的,申报当月若有节假日是会顺延的,这个税务局网站会有通知的。不管...
新注册登记的企业,一般地,刚注册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是按季度申报的,根据注册的月份,属于哪个季度,就在对应季度的月份申报。第一季度四月份申报,第二季度七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十月份申报,第四季度在次年一月份申报。新注册企业,也有一开始就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
新注册成立的公司,都属于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只需要按季度申报就可以了,也就是说一年只需要报四次税,每一个季度报一次,第一季度报税在4月份,第二季度报税在7月份,第三季度报税在10月份,第四次报税在1月份。所以,新成立的公司在哪个季度成立的,就按相应的季度报税就可以了...
1、新注册登记的企业,一般地,刚注册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是按季度申报的,根据你注册的月份,属于哪个季度,就在对应季度的月份申报。第一季度四月份申报,第二季度七月份申报,第三季度十月份申报,第四季度次年一月份申报。2、新注册企业,也有一开始就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在领取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