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 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税金和成本、费用并列为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腌hi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 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 应该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企业正常经营年度“以前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今年结算时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在补交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不足扣除的,应按照企业亏损处理,不得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预提土地增值税,如果并没有实际缴纳,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但如果是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 你的第一个提问,我看不明白。清算的土地增值税当然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过我不明白你指的是哪一年的土地增值税。第二个提问,你放心,如果发生亏损,所得税税法规定:要将土地增值税总税额按各年销售收入占整个项目总收入的比例,在各年度进行重新分摊。并计算各年度应补(应退)所得税税款。参看...

  • 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前的老房地产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企业所得税预缴:1000万元÷(1+5%)×10%×25%=23.81万元。我国的房地产、特别是专门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因其开发周期长,预售的产品多,一般对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采取平时预征、竣工结算后汇算清缴的方法。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