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有租金收入如何计算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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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因而,对于贵企业上述所说的两种情况都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该事业单位应将其年度各种收入都加在一起为收入总额,再减除其中的不征税收入或者免税收入为应税收入。
对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所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在条例中有具体解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单独分账核算有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纳税?。
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单独分账核算有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纳税?。
必须上交财政。财政将房租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管理,一般来说可能要统筹一部分,也就是要留一部分。但是,为了提高单位利用闲置固定资产的积极性,大部分会以项目支出或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形式返还所在单位。
应当上缴国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不同的事业单位,就有不同的报表。比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果有此类收入的话,应作为“预算外收入”入账。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明白自己的单位是哪一种性质的事业单位(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就会有不同的向财政报表的表格,不同的表格,就会有不同的会计科目,只要稍微具备会计常识的专业人员,就...
1、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该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既要实行财政统一收付制度。2、题中说的所谓收入就是财政批复的零余额用款额度;当年实际支出(包括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大于用款额度。3、举个例子说:如在财政授权支付下,某事业单位2014年通过零余额账户支出120万元,年初批复的金额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