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互派人员的工资税前扣除问题?

母子公司互派人员的工资税前扣除问题?
  • 工资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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