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 根据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在第四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预交数的确定以及交纳,与前三个季度相同。

    2.对于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指税务上的应纳税所得,下同)的,在当年各期预交所得税时,可以以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进行计算并预交。

    3.纳税人在年末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对于当年多交的所得税税款,税务机关不进行退库处理,应当抵减下年度应交的所得税税款。如果下年度应交数不足抵补本年度多交数的,则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库未能抵补的多交数余额。
  • 税务局要求第四季度也须正常预交,但若以前季度或以前年度亏损,而第四季度赢利较多,那么就有可能比清算时要多,那就要申请退还多缴部分,说实在,交进去要退出来是比较困难,一般税务局会查你的帐,除非你的帐真的是经得起查,其实季度预交税务局不会很认真去看,只要你的汇算清缴做的比较好的话.
  • 可以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既不是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也不是2012年所得税申报主表的应退所得额。
    建议你去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查询你公司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最下面的一栏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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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发生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因此,...

  • 如果经过税会差异调整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正数,则不存在税法认可的亏损,也就不存在弥补去年亏损的问题。2.如果企业想在一季度弥补去年的企业所得税亏损,就需要在4月份进行本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进行去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样才能判断去年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亏损。如果有亏损,可以...

  •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的会计分录为:1、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

  • 根据问题描述,贵司第一季度盈利,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为按月或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也就是说,只要贵司年终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出为亏损,就可确认当年为亏损年度,亏损在以后不超过5年内可以进行弥补。因此,弥补以前亏损额度从第一季度开始计算。

  • 可以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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