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时期的新法中的“方田均税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宋神宗时期的新法中的“方田均税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宋神宗时期的新法中的“方田均税法”。以东、西、南、北四至各千步,相当于41顷66亩160步的面积为一方,每年九月,县令、县佐分地统计大量,查验田地的肥沃与贫瘠,确定它们的土色和质地,分为五等,根据土地等级,均定地税数额。此法于熙宁五年(1072)八月颁布施行。先在京东路实行,以后推广河北、陕西、河东等五路,且只限于五路的平原地区。方田均税法的推行,给隐田漏税的豪强地主以沉重打击,对地少地薄而税重的贫苦农民相对减轻了一些负担。
  • 宋神宗时期的新法中的“方田均税法”。以东、西、南、北四至各千步,相当于41顷66亩160步的面积为一方,每年九月,县令、县佐分地统计大量,查验田地的肥沃与贫瘠,确定它们的土色和质地,分为五等,根据土地等级,均定地税数额。此法于熙宁五年(1072)八月颁布施行。先在京东路实行,以后推广河北、...

  • 方田均税法是北宋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之一,方田均税法首创为北宋大理丞郭谘,最早称“千步方田法”。制定此法的目的是清丈土地、规定赋额、均平负担、增加税收。 方田均税法的内容景祐年间,郭咨和孙琳丈量肥乡县的土地,“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正无租之地者百家。发现有八十万的逃赋,随后郭咨在...

  • 到了宋神宗熙宁五年,王安石变法时,郭谘的方田法被纳入主要改革内容,在京东等地大力推行,清丈田亩达2484349顷,有力地抑制了土地兼并,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对后世的土地丈量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 方田均税法自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实施以后,在防止豪强地主漏税,增加国家收入方面取得了成效。但是,由于损害了官僚地主的利益,所以引起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大官僚的反对。元丰八年,皇帝下令停止方田。后来又屡行屡辍,时断时续,最终于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完全废除。

  • 王安石改革措施与农业有关的“法”:1、方田均税: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2、青苗法:规定以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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