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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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2〕27号规定了以下软件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如果单独进行核算,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一、对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企事业单位购进的软...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如下:1、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3、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6、企业外购软件缩...
法律分析:1、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国内外经济组织的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
针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则可享受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此名单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了被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
软件开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增值税方面,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企业所得税方面,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15%的优惠税率。3.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