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10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软件行业,增值税按实际税负超过3%的即征即退。
软件与硬件要分开核算。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含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两部分:
一、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
一、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含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两部分:\x0d\x0a 一、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x0d\x0a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x0d\x0a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x0d\x0a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x0d\x0a\x0d\x0a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x0d\x0a 一、软件企业认定标准\x0d\x0a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x0d\x0a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x0d\x0a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x0d\x0a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x0d\x0a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x0d\x0a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x0d\x0a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x0d\x0a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x0d\x0a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x0d\x0a\x0d\x0a 二、软件产品登记\x0d\x0a 软件产品:\x0d\x0a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x0d\x0a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望采纳! - 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双软认证就是其中之一,让企业能够享受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软件企业的发展环境。双软认证能享受哪两大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16%)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企业所得税政策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简称“两免三减半”)。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 申请双软认证,包括了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企业如果申请了软件产品,可以享受的优惠就是当企业销售该软件产品时,只需要支付3%的增值税。“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就是说先按照17%交上去,然后下个月马上可以申请退还14%的税款。
注意,在申请即征即退的时候,需要向税务局出具销售发票,发票上的产品名字必须和软件著作权上的产品名字一模一样。否则税务局是不予以受理的。
企业申请了软件产品以后,才可以申请软件企业。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所得税方面,两免三减半,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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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
资格后即可到相应的区
税务局
办理两免三减的
政策
批文,以及退税资格。之后的保税按正常的
手续
办理就可以了。 -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有规定,咨询就清楚了。
- 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上。
一:双软认定申报的范围与条件
“双软认定”指的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是有界定条件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软件生产企业或软件产品要经过认定机构的认定,认定的条件是: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指标,就不能视为软件企业。二是国家对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硬件。对软硬件兼营的,企业必须自行划分清楚,混合核算的。视同硬件看待。.除了上述条件外,一般软件服务企业还须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职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营业税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北京、南京、无锡等21个 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一是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是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此外,软件企业还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享受优惠:
(一)是进行技术转让时,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
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同时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 是财务管理吧,可以这样说。
税收优惠:双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其中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则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按25%的税率征收。人才激励:双软企业可申请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享受...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所得税优惠 双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新认定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三年可享有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此外,对于国家重点软件企业,还有机会获得更长期限的税收优惠。...
双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常包括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二、增值税优惠 双软企业在增值税方面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可能免征或者部分免征增值税。此外,对于软件出口企业,还可能享受出口退税等...
对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国家提供了更加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创办的软件企业获得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前两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可以按照10%的税率征税。这类企业名单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
软件企业可享优惠政策如下:企业工资与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明确,为软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包括: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