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实际已构成建安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再另外缴纳税收。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因此对建安企业(被挂靠方)向施工队(挂靠方)收取管理费,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
  • 建筑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操作。首先,建筑公司需将从工程发包方获得的承包收入,视为应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进行确认。其次,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作为成本扣除,以减少应纳税...

  • 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建筑企业将项目全部承包给个人,但以企业名义收取进度款项,需交纳营业税。收取的管理费作为企业收入,应缴纳营业税,一般按建筑业税目依3%税率。建筑公司应确认承包收入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将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支出作为成本扣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建安企业向施工队收取挂靠管理费的...

  • 1、提供建筑劳务预收款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规定: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

  • 建筑企业收取下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专家回答: 一、如果项目部、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 1、营业税问题:对于收取的这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那要看这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如果是因为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借用经营资质的挂靠管理费,那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

  • 管理费按5%左右收取,另外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不同收取管理费上下约有1%的浮动。因此应以建筑公司为纳税人,对挂靠业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计征营业税,管理费不宜重复计税,如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收入不全额入账,不开具发票,则对收取的管理费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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