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因此,只要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不属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11月19日答复纳税人咨询)
  • 可以的。营改增试点办法中没有规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可以的。
    营改增试点办法中没有规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
  •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简易征收及清包工方式,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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